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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体育局关于开展2018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辽沈行”活动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18年05月30日    作者:  体育局竞体处 信息来源:体育局竞体处

  机关各处室、直属各事业单位:

  为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决策部署,在全局系统大力弘扬“生命至上、安全发展”思想,增强全局应急意识,提高教职员工素质,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营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安委办【2018】8号)要求,和省安委会文件(辽安委【2018】5号)要求,现将省体育局2018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辽沈行”活动工作方案布置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以“生命至上、安全发展”为主题,以增强全民应急意识、提升公众安全素质、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为目标,以强化安全红线意识、落实安全责任、推进依法治理、深化专项整治、深化改革创新、聚焦责任落实、科技强安、依法治安等为重点内容,开展政治性、专业性、文艺性、新闻性邮寄结合、富有实效的宣传教育和采访报道活动,加强舆论引导和监督,推动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落实,确保我局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

  二、组织机构

  省体育局成立“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辽沈行”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局长宋凯同志任组长,各副局长、副巡视员任副组长,机关各处室、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组织、指导、协调、督导全局“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辽沈行”活动。

  三、活动时间

  全局“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辽沈行”活动于2017年6月1日至30日在全局机关各处室和直属各事业单位同时开展。

  四、活动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各单位要成立“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辽沈行”活动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亲自部署、精心安排活动方案,确保系列宣传活动最有氛围、最有特点、最有实效。

  2、广泛开展宣传。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活动宣传力度,认真组织学习《辽宁省安全生产条例》,并通过悬挂条幅标语、LED屏、板报等各种形式开展宣传工作,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关注安全生产。

  2、排查治理隐患。各部门、各单位要组织开展重大危险源和重大隐患排查工作,对人员密集场所如大型体育场馆、运动员宿舍、食堂和储存危险品场所如枪支弹药库等开展隐患排查,通过组织干部、职工和社会公众开展实地应急演练,寓教于练,强化安全生产防范意识,提高全民防灾避险和应急处置能力。

  3、认真归纳总结。各部门、各单位要把“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辽沈行”活动纳入本年度目标绩效考评范围。活动期间做好有关文字、照片、影像资料的收集整理,把好的经验、好的做法及工作取得的成效及时报送局“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辽沈行”活动办公室,切实提高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时效性,活动结束后,直属各事业单位要及时进行总结,于6月30日前将本单位活动总结报送局615房间。

 

  

  

  辽宁省体育局

  2017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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