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职能

  (一)拟订全省体育工作有关政策,起草体育工作地方性法规和省政府规章草案并监督实施。

  (二)研究编制全省体育事业发展规划,指导和推动全省体育体制改革工作。

  (三)组织全省体育领域重大科研攻关和成果推广工作,组织开展反兴奋剂工作。

  (四)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指导并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推动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的实施,开展国民体质监测,指导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设,负责对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工作。

  (五)统筹规划竞技体育发展,指导全省体育运动项目的设置与布局,组织全省综合性体育竞赛,组织参加国际性和全国性重大体育比赛工作。

  (六)统筹规划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指导运动员的文化教育和保障工作。

  (七)负责体育外事工作,开展体育合作交流工作。

  (八)完成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权责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