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各市体育行政部门:
根据《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全国体育事业突出贡献奖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明确2023年全国体育事业突出贡献奖表彰在青少年体育工作方面所做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遵照评选原则及2023年全省青少年体育工作开展的实际情况和效果,经辽宁省体育局青少处推荐,省体育研究,决定对如下集体和个人进行推荐,现对名单进行公示:
先进集体:
1.辽宁省体育局青少年体育处
2.沈阳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军事体育陆上运动学校
先进个人:
1.王晓林(辽宁省体育局青少年体育处)
2.奥瑞(大连市体育局科技教育与青少年体育处)
3.高纬阳(丹东市文化体育旅游发展服务中心)
4.杨军(沈阳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
公示期为2023年12月7日至12月13日,如对上述名单有异议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均可以电话、书面形式向省体育局青少处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要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真实姓名。
联系人:尹东宁
电 话:(024)23206002
辽宁省体育局
2023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