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关于遏制健身房乱象 推动健身行业规范发展的建议 (1413号)的答复

  • 发布时间:2023年11月29日
  • 编辑:辽宁省体育局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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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欣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遏制健身房乱象推动健身行业规范发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感谢您对我省体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的提案正是我省规范我省体育行业监督管理中的一项重要工作,为此,为适应当前社会发展需要并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省体育局正在研究论证,积极推动我省健身行业的规范化、制度化发展、行业化发展。

一、拟制定出台行业规范化文件

2009年10月1日国务院《全民健身条例》开始实施,并将每年8月8日定为全民健身日以来,健身逐渐成为人们生活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同时,健身市场经营中的推销员售卡拿提成、无照经营、健身房老板圈钱跑路等乱象也频频发生,不但让消费者的权益受损,也给健身行业的健康发展留下隐患。

目前,《全民健身条例》只是对健身市场的经营活动作了原则性的规定,全国大部分省份都没有根据实际制定相关实施细则,国家层面一直没有制定配套实施细则,对健身市场的监管基本上处于无法可依的状态。没有法律的约束,健身市场的规范有序发展必然会陷入无本之木、无源之水的困境。此,省体育局拟会同省公安厅、民政厅、省营商局、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研究论证,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订符合我省实际情况的行业管理规范。

二、加强对健身行业的监督和管理

省体育局与公安厅、民政厅、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等省直相关部门根据部门职责对健身房市场监管部门从经营资质、健身服务企业的信用管理、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及健身服务行业中因经营不善或其他原因携款跑路涉嫌构成诈骗犯罪行为进行监管。拟报请省政府建立健身行业的监督和管理联席会议机制,细化相关部门职责分工,完善信息沟通机制,形成监管合力。

、加强教练员队伍建设

2018年辽宁省民政厅撤销了辽宁省健美健身协会,我省没有健身行业协会。目前,省体育局与省民政厅积极沟通协调探索成立健美健身协会的可行性。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人们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健康理念也逐步增强。全民健身也纳入基本国策的大力扶持和推广宣传,整个健身行业链进入了前所未有的高速增长发展阶段。为规范管理和树立正确的从业观念。严格健身教练准入门槛,对从业者教育背景、专业培训经历、资格证书等做出明确规定。加大教练员培养力度,积极发挥高等院校、体育专业培训机构的作用,培养体育健身市场急需的各类专业技术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