卜媛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我省体育人才引进与培养力度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感谢您对我省体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为加强我省体育后备人才建设,拓宽竞技体育人才的多方面选材渠道,畅通人才选拔机制,我省相继出台了《辽宁省竞技体育人才培养办法》等相关政策文件,并将体育人才纳入辽宁省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计划中。
一、按照政策要求,完善用人机制,调整招收吸纳人才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规定,事业单位新进人员,除国家政策性安置、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及涉密岗位等确需使用其他方法选拔任用人员外,一律实行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要在本单位人员编制和岗位空缺情况下开展。现在我省在体育类专业技术人才招聘和引进上主要从两个层面开展工作。一是运动员层面。按照《辽宁省竞技体育人才培养办法》要求,对获得全运会前3名及以上成绩并具有高中以上学历的退役运动员,省、市、县体育行政部门可在所属事业单位空余编制内单列岗位,通过考核方式对其进行招聘。二是体育类高层次、急需紧缺的专业技术人才方面。体育行政部门结合单位需要和岗位空缺情况,经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沟通并获得批准后,可以通过考核的方式对高层次以及急需紧缺体育人才组织招聘工作,开辟“绿色通道”,畅通体育人才多层次、多渠道准入机制,确保优秀的体育专业人才充实到我省体育事业队伍中。
二、积极制定政策、引进、鼓励和培养专业技术人才
一是以重点工作为牵引制定政策,带动体育人才队伍的壮大发展。我们联合省教育厅制定下发了《辽宁省全面振兴“三大球”运动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拟以“三大球”振兴为契机,在体育人才政策上抢抓机遇。不断深化体校改革,采取开放办学模式,拓宽选材育才渠道;研究出台“三大球”优秀人才入学和安置政策。对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称号以上并获得相应成绩的运动员在免试入学和安置到事业单位、各级学校任教给予了特殊待遇;探索建立“135”金字塔式人才培养机制,对优秀人才享受升学直通政策;对后备人才输送奖励标准进行提高,鼓励学校、基层体校和社会力量向省级运动队输送优秀人才;逐步加大财政投入和体育人才的编制供给,不断强化复合型教练员团队建设,完善教练员队伍配置结构,有效地吸引和激励体育人才,为体育强省建设奠定坚实的人才保障。
二是在2021年制定的《辽宁省“兴辽英才计划”(2021-2025年)》中,将体育人才纳入辽宁省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每年拿出200万元予以支持;根据事业发展需要,面向全省宣传思想文化体育领域,举荐遴选一批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进行重点支持、跟踪培养,促进高素质专业化的优秀人才不断涌现,更好肩负起新时代赋予的新使命新任务;体育人才每年举荐遴选支持20人左右,对入选的体育人才给予每人10万元奖励。
三、资源整合,选拔优秀人才
(一)深化体教融合。
加强基层体育和教育系统教练员队伍融合发展。全省大中小学校聘请了1760余名职业教练员和优秀退役运动员带教带训,有效解决了体育教师专项技能不强不精问题。各地中小学校与职业俱乐部、协会等社会组织,联合成立500多个校园体育运动俱乐部,让有运动天赋的孩子在校园接受专业系统的项目训练。另外,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将优质社会体育培训资源送进校园,学校试点开展“三大球”、羽毛球、武术、体适能、啦啦操7个项目的课后体育培训。2021年,大连市编写了全国首部《青少年足球教学训练大纲》,为全面推广校园足球提供了典型范例,推动了全省中小学校园足球教学训练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今年11月份,省体育局和省教育厅将联合组队参加在广西举办的首届全国学生(青年)运动会。
(二)通过引进方式提升我省教练员能力。
针对个别项目教练员执教水平不高的现状,根据目前经费情况,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聘请了国外教练员团队,如女排聘请日本教练员团队,篮球聘请塞尔维亚教练员,曲棍球聘请韩国、荷兰等教练员,通过聘请国外优秀教练员,带动我省教练员整体业务水平提高,促进运动员竞技水平增长,保持项目健康可持续发展。
四、强化学习培训,提高整体素质。
(一)教练员专业素质培训方面。
省体育局每年均有针对教练员和竞技体育管理干部业务提升的培训班,并把参加培训作为教练员职称评定的必要条件之一,下一步我们将加大指导各训练单位对教练员和训练管理干部培训的力度,使培训班更具有科学性、系统性、针对性,进一步强化教练员和训练管理干部综合素质的提高。
(二)岗位任职培训方面。
省体育局主要负责初级教练员的培训和科学训练工作,中级及以上教练员培训均由国家体育总局负责培训,专项教练员的培训由其项目协会负责培训。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在教练员培训的科学性、精准性、定向性方面进行加强,着眼国内外竞技体育发展的趋势、紧盯科学的训练理念和方法,开拓视野,创新思路,完善各项培训学习保障机制,真正为辽宁体育事业培养出专业人才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