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彦林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我省体育公共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与发展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感谢您对我省体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您阐述的我省体育公共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与发展的建议,找准了我省的短板和瓶颈;提出的意见建议中肯、具体,针对性、指导性强,正是我们政府职能部门推进公共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努力方向。
2021年1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的意见》(中办发〔2021〕61号)(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各地根据意见要求,建立工作落实机制,及时分解任务分工,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根据中办、国办和省委要求,由省体育局牵头,会同省发展改革委及机构编制、教育、民政、司法、财政,工会、残联等有关部门,吃透《意见》精神,根据《意见》要求,研究制定了《辽宁省贯彻落实<关于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的意见>的任务分工》,对照中办、国办文件中的24项重点任务和具体要求,细化了60条具体措施,同时体现了辽宁特色:一是积极申办全国冬运会,推动后冬奥时代群众冰雪运动发展。二是支持社会力量建设“百姓健身房”,推进“车棚革命”,将老旧小区车棚改造成“居民之家”。三是促进学生赛事和青少年赛事融合,整合学校比赛、U系列比赛等各级各类青少年体育赛事,建立省、市、县、校四级青少年学生赛事体系。四是持续开展辽宁省十大全民健身系列品牌活动,打造“一市一品”“一县一品”,创新开展社区运动会等群众身边赛事。五是推进《辽宁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有关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标准的相关任务落实。六是按计划举办和参加东北亚四地区青少年体育友好交流大会。
根据任务分工,省体育局从以下四个方面积极推进我省公共服务建设积极协调发展。
一、逐步缩小城乡地区间公共体育服务差距
积极推动我省各级体育行政管理部门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职能,重点改善辽西北地区全民健身服务供给,在体育场地设施配备、健身组织发展、赛事活动开展、社会体育指导等方面给予适当倾斜,提升辽西北地区全民健身服务质量,缩小与其他地区的差距。
二、通过规划引领合理布局全民健身场地设施
围绕全民健身场地设施补短板基本任务,紧密结合群众多层次健身需求,合理规划场地设施布局,实现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全覆盖,优先建设方便可达的全民健身中心、多功能运动场、体育公园、健身步道、健身广场、小型足球场等健身设施,完善社区健身功能,并统筹考虑增加应急避难(险)功能设置。
三、继续组织丰富多彩的全民健身活动
持续开展“攀登辽宁”、“徒步辽宁”、“冰雪辽宁”等十大全民健身系列品牌活动。创新开展线上线下相结合、全社会广泛参与、特色鲜明的大型主题活动。重点打造社区运动会、县域足球联赛、城市业余篮球联赛,支持各地开展乒乓球、羽毛球、毽球等群众性赛事活动。鼓励行政村(社区)开展家庭运动会、亲子运动会等群众喜闻乐见的赛事活动。围绕辽宁乡村振兴,加强乡村体育设施建设,扩大乡村社会体育指导员规模,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农民体育健身活动,进一步提升农村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水平。
四、激活社会力量参与全民健身的热情
支持社会力量投资建设室外健身设施,鼓励申请利用尚未明确用途的城市空闲土地、储备建设用地或者已明确为文化体育用地但尚未完成供地的地块建设临时性室外健身设施。推进公共体育场馆“改造功能、改革机制”工程。积极引进社会力量参与经营模式,创新运营方式,增加公共体育场馆运营活力。鼓励采取公开招标方式筛选运营团队,鼓励将公共体育场馆预订、赛事信息发布、经营服务统计等工作委托社会力量承担,提高运营效率。
五、加强全民科学健身的普及
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积极推动其开展科学健身、赛事活动,运动项目培训的服务,让广大人民群众从中获益。同时将制作科学健身的短视频,在传统媒体、省体育局官网、运动辽宁公众号、抖音等平台播放。建设全民健身公共服务平台,积极开展“云”讲座,宣传科学健身知识,让群众在家也能掌握科学健身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