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关于提升我省体育场馆应用效能(第13040306号)提案的答复

  • 发布时间:2026年08月04日
  • 编辑:辽宁省体育局管理员
  • 来源:

民进省委会:

  你们提出的关于提升我省体育场馆应用效能的提案收悉,我局已经采纳提案的相关建议。现答复如下:

  一、大力培育和引进品牌赛事活动

  在大力发展“运动辽宁”十大全民健身品牌赛事的基础上,积极筹划并全力支持“东北超”等区域性足球、篮球联赛的创立与推广,全面推行主客场制,以高频次联赛激活场馆基础使用率。同时,鼓励各地依托资源禀赋,培育马拉松、徒步、骑行、武术、匹克球等特色群众性品牌赛事。主动对接国家体育总局、全国性体育协会及国际赛事组织,积极申办、承办全国性、国际性单项体育赛事和综合性运动会资格赛、分站赛。鼓励体育场馆积极引进大型商业演唱会、音乐节、文化演艺、主题会展等活动,提高场馆综合使用率。鼓励滑雪场等季节性场馆,规划开发滑草、滑沙、山地自行车、徒步、露营、户外拓展等非雪季运营项目,配套完善相关设施,实现“一季热”向“四季旺”转变。

  二、积极争取国家补助,全力补齐设施短板

  2026年我省共有80家公共体育场馆获得国家公共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补助2544万元,下一步将鼓励更多公共体育场馆申报2027年国家公共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补助。鼓励并支持全省体育场馆,特别是老旧场馆,进行通风、采光、保暖、无障碍、信息化等配套设施标准化改造,保障全年稳定、安全、舒适开放。将足球场、田径场等室外场地的冬季使用保障作为重点,鼓励并支持场馆方引入先进的地面保温、智能控温、防冻防滑等技术或设施进行改造,延长室外场地有效使用时间。

  督促场馆严格执行国家关于公共体育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开放的政策,确保基本公共服务时段,并向青少年、老年人、残疾人等群体提供优惠。鼓励场馆在工作日早、午、晚非高峰时段向周边社区、企事业单位灵活开放;延长晚间和周末开放时间;针对不同群体(如上班族、学生、老年人)设定专属活动时段。鼓励公共体育场馆更多承接或合作举办学生体育赛事、夏令营、体育课后服务、学校体育课教学(尤其在雨雪等特殊天气时)及青少年体育俱乐部训练。

  三、创新运营模式,全面提升商业“造血”能力

  鼓励和支持场馆通过委托经营、合作运营等方式,引入高水平、专业化的社会资本与运营团队参与场馆的整体策划、赛事运营和商业开发。围绕品牌赛事及场馆IP,系统开发特许商品、文创产品、数字藏品等衍生品,拓展收入来源。鼓励并支持场馆主动对接文旅、商务部门及商业机构,吸引大型演艺、会展等活动落地场馆,形成业态互补。鼓励场馆在保障主体功能前提下,合理引入健身培训、健康管理、体育零售、体育会展、青少年体育营地、文体培训等新业态,将部分场馆区域改造为面向社区居民的日常健身消费空间,构建集运动、健康、文化、休闲、商业于一体的综合性体育服务综合体,提升日常客流与消费黏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