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郭军委员:
关于推进辽宁足球改革发展的建议提案已收悉, 感谢您对辽宁体育产业发展的重视和支持。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提案中关于修改完善《辽宁足球改革发展实施意见》的几点建议
首先,提案建议将《辽宁足球改革发展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发展目标中“各级国家足球队中辽宁籍球员占比达到20%以上”的指标修改为“35%以上”。根据中国足协近一段时期发布的男女足各级国家队集训通知显示,青少年的几个年龄段集训名单中辽宁籍球员的占比都不超过20%。从目前的情况看,虽然辽宁青少年球员的基数和整体水平在全国有一定优势,但青少年精英人才数量并不占优。青少年精英人才培养涉及多方面,但主要依靠职业足球俱乐部,而辽宁本土职业俱乐部成绩不理想,各方面条件水平不高都制约着青少年精英的培养。因此,我们认为在本土职业俱乐部水平逐步提高的过程中,实现各级国家足球队中辽宁籍球员占比能稳定在20%以上是客观的。
其次,提案建议将《意见》发展目标中“2017年底前建成2座训练中心”的指标修改为“4座以上”。训练中心的训练活动要依托训练营的建立和活动的开展,当前主要目标首先各市训练营的建立,并常态化的开展训练营活动。通过训练营的完善发展,逐步实现从训练营到训练中心的过渡,因此,在现阶段提出上述目标。
再次,提案建议将《意见》提出的 “到2020年,全省具有资质等级的教练员达到1000人,注册裁判员达到1500人”的指标分别修改为“2000人和3000人”。在《意见》修改完善过程中,我们根据各市调研情况的分析,并结合中国足协教练员和裁判员培训的安排,将该项内容调整为“到2020年,全省具有资质等级的教练员达到1500人,注册裁判员达到2000人”。
二、提案中关于推进辽宁足球创新发展的想法
关于推进地方足协体制改革。按照国家体育总局及中国足球协会《关于推进地方足球协会调整改革的指导意见》和有关会议精神,省体育局也正在会同有关部门结合顶层设计和辽宁实际制定我省足协改革的具体方案,梳理改革面临的实际问题,稳步有序推进,力求改革成效。
关于省级联赛体系创建。关于提案提出的建议2016年开始组织开展“省长杯”青少年足球和业余足球联赛。我们认为,目前全省各市业余联赛水平、规模差异较大,需要一段时间的培育过程。现阶段应借助中国足协“我爱足球”活动平台,通过做好辽宁赛区比赛不断培育发展各市业余联赛,逐步建立较为完善的省级联赛体系。
关于抓紧建立足球改革发展保障体系。提案中建议增加财政资金投入和完善奖励机制,建立改革发展保障体系的内容,在《意见》当中也有阐述,需要待《意见》正式出台,逐步落实。
辽宁省体育局
2016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