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关于推进我省智慧体育产业发展的建议》(0545号)答复

  • 发布时间:2017年04月28日
  • 编辑:体育局竞体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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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尊敬的刘征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我省智慧体育产业发展的建议》第0545号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辽宁体育产业发展的重视和支持!您提案的建议正是我省体育产业发展的短板,为此,我们按照省政府的工作部署,主要在以下几方面推进了相应的工作。

  一、陆续出台一系列文件,为智慧体育产业发展奠定了坚实的政策基础

  自《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46号文件)下发以来,我省先后出台了《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实施意见》(辽政发〔2015〕34号)、《体育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2016-2025)》、《辽宁省体育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方案》(辽政办发〔2016〕148号)、《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健身休闲产业的实施意见》(辽政办发〔2016〕152号)。今年还拟出台《水上运动产业发展规划》、《航空运动产业发展规划》、《山地户外运动产业发展规划》、《冰雪运动发展规划》、《冰雪场地设施建设规划》等文件。

  上述文件均涉及到智慧体育产业的相关内容,尤其是在全国率先出台的《辽宁省体育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方案》中,针对我省体育领域体育消费需求有效供给不足,供给质量不高,群众体育、竞技体育、体育产业发展结构性矛盾、供需错位,体育与教育、文化、旅游、医疗、养老有效融合不足等方面的突出问题,提出了相应的改革措施。方案在增加体育供给方面明确提出“增加公共体育服务供给,建立公共体育服务平台,满足大众科学运动、运动处方、运动健康管理等多元化需求”,“增加特色体育需求供给。根据需求引导产业资本建立体育活动平台,注重特色体育需求供给”。在具体任务中出明确“借助于互联网+,建设辽宁体育公共服务平台,实现线上线下有效对接,充分利用大数据分析,协调供需关系”。为我省智慧体育产业发展指明了方向。

  二、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升体育公共服务水平

  我们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解决制约体育产业发展的人均体育设施不足问题,2016年,通过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专项建设基金和安排省本级建设资金2.6亿元,并采取PPP、公建民营、购买公共服务等多种合作模式,带动社会资本投资近30亿元,支持公共体育基础设施建设和营利性体育设施建设,为体育产业发展提供了设施保障。同时,我们研究和利用好中央投资支持体育产业发展的相关政策,做好规划项目储备和三年滚动计划调整,优先将前期工作成熟、建设手续完备、具备开工条件的政府及社会资本投资的重点体育项目,积极帮助其争取中央资金支持,夯实全省体育产业的发展基础。

  三、广泛与各界企业接触,不断寻求合作机会

  制作了《辽宁省体育产业招商信息》,阐述了辽宁体育产业的6大合作优势和10大商业机会,向社会广为推介,为大力宣传辽宁体育产业起到了积极作用。在国内与重要的、知名的体育产业企业寻求合作,寻找推进我省体育产业发展的机会。先后与北京斯迈夫体育文化产业公司、阿里体育产业集团、体育之窗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联众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大连永冠体育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排球之窗文化产业有限公司、国际场馆经理人协会、中智华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澳洲虎体育传媒有限公司、北京弘健体育控股有限公司等知名企业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谋划了体育产业组织建立、孵化器实体、产业引导基金等合作内容,对深化我省体育产业规划布局、抢占体育产业市场份额、加强与高端前沿企业尤其在智慧体育产业方面的交流与合作具有重要战略意义。

  四、体育产业基地创建工作取得成效

  2016年6月,省体育局制定并印发了《辽宁省体育产业基地管理办法(试行)》,在全省首次开展了体育产业基地的创建工作。当年,全省共有46家地区、企业及社会组织申报省级体育产业基地。评审委员会经申报材料预审、实地考察和最终会审,命名了辽宁首批十大体育产业基地:大连长海县(长山群岛)等3个县区被授予“辽宁省体育产业示范基地”称号,沈阳法库通用航空产业基地管理委员会等7个单位被授予“辽宁省体育产业示范单位”称号。省级体育产业基地建设是加快发展体育产业的重要措施,可以为体育产业的聚焦与发展提供良好的基地设施、公共技术平台、产业化平台和服务体系,创造更加完善的投资、创业和发展环境;能够促进体育产业的规模化、产业化发展,提高国内国际竞争力;还能通过发挥产业基地的规模效应、集群效应、辐射效应和带动效应,加快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与产业升级,切实促进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今后,我们每年都要评选出一批省级体育产业基地并择优申报国家级体育产业基地。

  五、探索成立辽宁体育产业集团

  为落实省领导关于加快推进体育场馆运营机制改革的要求,盘活体育资源,推进我省体育产业的改革发展,破解我省体育资源开发利用不足、管理体制陈旧、经营机制不活等深层次问题,搭建国有涉体资源和社会体育资源的整合平台,发挥我省体育资源优势,依照《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法》和国务院46号文件等法规政策,我们提出了“辽宁体育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组建方案,将省体育局优质的可用于对外经营的体育场馆资源进行整合,加以开发利用。经营模式“以辽宁省体育产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为核心,重点项目为抓手,运用互联网思维,实施资本运作,整合多方资源,实现企业盈利资产增值。重点推进体育场馆经营与赛事运营、体育投融资、体育设施规划与建设、体育器材营销、体育健康营养、体育康复养生、体育传媒等七大板块。”目前,该方案已经在省长办公会议上通过,近期准备提交省委常委会议讨论。组建后的辽宁省体育产业集团,将以体育场馆经营为主要业务,进一步加强智慧体育场馆建设、体育平台建设和体育互联网+建设,在取得成型的经验的基础上向全省推介,努力推动我省智慧体育产业发展。

  再次感谢您对辽宁体育产业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我们将进一步抓好工作落实,不辜负您的希望。我们相信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贵党派的高度关注下,一定能够全面促进辽宁省体育产业快速、健康、高效发展。

  

    辽宁省体育局

  2017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