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王琳委员:
《关于加强户外运动安全管理的建议》提案已收悉, 感谢您对辽宁体育产业发展的重视和支持。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自全民健身上升为国家战略以来,我省迎来了健身休闲产业、山地户外运动产业前所未有的大潮。省政府及体育、旅游等相关部门积极响应国办发〔2016〕77号文件及国家体育总局联合八部委印发的《山地户外运动产业发展规划》,出台了符合我省自身情况的相应政策及发展规划,引导我省的健身休闲及户外运动产业良性、健康发展。
根据辽政办发【2016】152号、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健身休闲产业的实施意见》文件要求,发展户外运动,培育健身休闲市场,鼓励创业创新,培育壮大体育社会组织。明确提出“持续推动‘放管服’”改革,健全工作机制,建立体育、发展改革及旅游等多部门合作的省市县三级健身休闲产业发展工作协调机制,及时分析健身休闲产业发展情况,解决存在问题,落实健身休闲产业文化、旅游等相关政策。
我省的户外安全事业基础已经走在产业发展前端,早在2014年就引入了中国登山协会推广的“户外安全教育计划”巡回讲座,3年内在我省共举办了国家A、B类“户外安全巡讲”共五站。2015年,在辽宁省体育局指导下,由辽宁省14个市登山户外及相关运动协会、体育高校及行业体协共同发起,成立了在省民政厅注册的登山、户外、徒步及相关运动行业省级协会“辽宁省登山户外徒步运动协会”。辽宁省登协在辽宁省体育总会的领导下积极开展行业相关业务,规范行业秩序。最先于2015年成立户外培训专业委员会,引进了中国登山协会的户外指导员培训、攀岩指导员培训、户外安全宣导员培训及山地户外救援培训等,2015年至今开设国家级户外专业培训班次15次,为辽宁省培养专业户外从业人才和户外安全宣导人员500余名,奠定了一定的户外安全基础。为普及户外安全常识,省登协推出了“辽宁省户外常识与安全环保公益巡讲”,2015年推出至今,公益巡讲走进了高校、社区、工厂、企业更走进了辽宁省各市的户外群体,3年来共举办了31场次,直接影响户外群近两万人。2016年我省成立了辽宁省山地救援专业委员会,联合了公安、消防、红十字会、民间山地救援组织,初步形成了山地救援联动机制,成功的举行了三场山地救援演练,引进两期国家级山地救援班,为辽宁培养专业山地救援人员51名,并全部服务于辽宁省各个户外组织。
辽宁省为户外运动更安全的开展,在对原有事业深入发展的基础上,会逐步推行以下机制:
1、全面推广普及和深入开展户外安全常识教育,防患于未然。
由辽宁省登协负责讲座相关内容及教师聘请,由各市体育局、体育总会牵头,各市登山户外及相关行业协会和户外俱乐部、群体组织、户外企业协助开展,让户外安全知识深入普及到各个户外群体,并加强网络宣传。在各市建立户外安全宣导站,定期,定点举办户外相关安全知识讲座,建立户外安全理念常态化。
2、做好户外运动的组织培训工作,防在源头。
辽宁省体育总会指导,辽宁省登协负责研发、引进户外爱好者培训课程体系。各市体育局、体育总会牵头,各市登山户外及相关行业协会和户外俱乐部、群体组织协助,大力推广户外爱好者户外技能培训,以“活动引入、专人指导、体验学习、健身和学习相结合”的方式方法,将户外知识和基本技能培训融入到户外活动中,让健身休闲户外爱好者掌握一定的自我保护常识和技能。
3、引进相关专业技术,积极开展户外及相关行业从业资质、执业资格及专业技术培训,提升从业人员素质,规避户外风险。
鼓励行业相关组织引进国家级户外及相关行业从业资质、从业资格及专业技术,并要求户外企业及相关组织团体,从事户外的领队、组织者参加职业培训,考持证上岗,降低盲目从业带来的户外风险。由体育部门联合旅游局及公安等相关部门,共同监管,严把户外从业关。
4、鼓励支持参与户外的社会群体成立企业、俱乐部,规范户外活动组织。
鼓励既有户外群体成立正规公司,合法经营。体育部门联合民政部门对有固定活动场所,固定会员的既有户外群体,在有专职并有省级以上行业资格证书或国家级职业资格证书从业人员的上,简化俱乐部审批环节,合法注册俱乐部。促进行业规范有序发展。
5、建立户外从业组织查询专业网站,为户外爱好者提供优质服务。
充分利用现代科技和信息技术。在省体育局指导下,省登协开展具体工作,组织建设专业的地区性户外合法组织公示网站,公示并认证合法户外组织名录和具体信息,为广大户外爱好者参加户外提供更加便捷的服务。
6、有序合理保障户外运动的规范化、合法化,严格管理非法从业、非法组织等户外活动。
体育行政部门联合民政、工商、旅游、公安、行业协会及相关部门共同监管户外活动市场,在户外活动线路密集地区抽查户外出行组织。对于没有合法主体的组织一律就地解散遣回,如发现有盈利行为将依法追究组织者相关责任。对于有合法主体,没有持有从业资格或保险证明、车辆正规运营手续等,责令整改并解散当次活动。
7、推行出行报备制度,畅通救援信息。
在辽宁省体育总会指导下,辽宁省登协协调,各市以登山户外及相关运动协会或优秀户外法人团体组织为基础,成立各市户外出行报备站。对每天出行的户外群体进行人员、车辆、领队、线路进行报备,做好应急准备预案。省体育局联合公安、消防、应急办、林业、红十字会、民间山地救援组织,组织加强“辽宁省山地救援联合会”,实行“官民联动、专业处理、快速转运”,最大限度的降低各种突发事故带来的重大损失。
8、鼓励社会各界投入登山标识建设,推进国家及登山步道建设。
鼓励各地方对户外频发线路上进行科学环保的标识建设,号召全社会支持关心建设国家级登山健身步道建设。
辽宁省体育局
2017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