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体育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发布时间:2019年03月29日
  • 编辑:体育局竞体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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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辽宁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和2018年度辽宁省体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
  全文包括2018年辽宁省体育局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情况、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开展政策解读情况、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政务舆情处置回应情况、信息公开相关举报、复议、诉讼情况和制度机制建设情况等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数据。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辽宁省体育局网站( http://tyj.ln.gov.cn/)下载。如对报告有疑问,请与辽宁省体育局办公室联系(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新区浑南四路8号;邮编:110179;联系电话:024-23206898)。
  一、总体公开情况
  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辽政办[2016]107号)和《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全面推进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开、预决算公开、政策公开、政策解读公开,紧抓服务行业与服务群众两个中心环节,制定了《2018年辽宁省体育局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和《关于全面推进体育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
  立足体育管理职能,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保障公民的民主权利,促进依法行政,服务科学发展的重要举措,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进一步加强领导、加强载体建设、加强监督检查,扎实稳步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了辽宁省体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及时、准确、有序地开展。进一步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基本要求,准确把握政府信息的使用范畴,明确“一事一申请”的原则,妥善处理研究课题类申请,加大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着力改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服务,进一步加强、完善了保密审查和协调会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按照《条例》和《规定》,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通过局官网、微信公众号、新闻媒体等载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74条,涵盖省体育局公文类、重要会议,竞技体育赛事,群众体育活动,体育产业,青少年体育,反兴奋剂,职业技能鉴定等方面。
  公开保留行政权力2项,公开2018年财政预算以及2017年财政决算。
  全年我局共收到民心网诉求和政民互动共39件,已经全部办理反馈。
  人事方面,在局官方网站上及时更新了省体育局领导姓名、职务,内设机构及职能等方面的信息。
  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完善政务公开重点工作栏目,下设“政策解读”、“财务预决算”、“重点工作任务”、“放管服”、“社会公益事业建设”、“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六个子栏目,全面公开我局重点领域政府信息。
  推进体育重大决策预公开。建立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省体育局在做出重大决策前,根据需要通过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协、民主党派渠道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民主人士的意见和建议,通过多种形式征求社会团体、专家学者、基层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在研究起草和修改完善加快冰雪运动发展、全民健身实施计划、“十三五”体育规划、足球改革发展等文件的过程中,通过召开座谈会、专家评审会、网上公开征集意见等多种形式,广泛征求专家学者、行业代表、球迷代表等的意见和建议,积极吸收可行性、建设性意见,统筹完善文件,使得文件更具可操作性、更贴近民众。
  推进公共服务事项公开。对涉及公众的职业技能鉴定、运动员注册、运动员等级评定等事项第一时间在官网公开。我局详细公开了省政府工作报告中 “大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积极促进体育产业发展”的完成情况。特别是形成品牌的全民健身活动组织情况、省直机关职工运动会开展情况、我局与部分体育产业公司合作情况、体育产业基地评选情况等成为公开的重点。
  推进执行和结果公开。及时公开体育行业供给侧改革的进展,调研和方案制定等情况。
  推进行政审批体制改革。我局剩余两项行政审批事项均以进驻省行政审批大厅,审批流程图在局官网和政务服务中心进行公开。按照省政府领导要求,对工作人员进行了专业技术培训,已实现网上审批。
  推进财政预决算等信息公开。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公开省体育局2017年决算、2018年预算及“三公”经费情况。根据彩票公益金管理有关规定,6月底前向社会公告2016年度辽宁省体育彩票公益金的使用规模、资助项目、执行情况。公示2018年辽宁省体育系统大型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补助资金申报的场馆情况。
  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情况
  我局积极与新浪体育、网易体育、搜狐体育、腾讯体育等主流网站合作,加大了对篮球、足球、体育产业、全民健身活动等工作的宣传力度。另外我局积极探索推进“互联网+政务”,开通了“运动辽宁”“辽宁体育产业”、“辽宁全民健身”、“辽宁体彩”微信公众号,全年发布政务信息300多条。及时发布政策解读,实时信息等相关内容。
  五、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人大政协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是省政府重点督办和考核的工作,根据省政府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指示精神和有关规定,按照办实事、求实效的原则,我们以认真负责的态度积极做好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及时将任务分解到相关处室,汇总相关材料形成答复意见。
  2018年我局负责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建议提案主办件7件,我们对建议提案进行了认真答复,及时与代表委员进行沟通答复,答复率和满意率均为100%。并将办理情况通过局官网进行了公开。
  六、开展政策解读情况
  为营造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发展氛围,省体育局积极与新华社、中国体育报、辽宁日报、辽宁电视台等媒体加强合作,开展深度报道。年中,辽宁日报策划了辽宁体育产业基地巡礼系列报道,对我省体育产业基地发展情况进行连续刊载;辽宁日报、辽宁电视台多次对省体育产业集团成立,省体育局机构改革进行宣传报道;省体育局官方网站刊登全民健身设施计划、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足球改革发展等政策解读,方便广大群众掌握体育工作动态和政策。
  建立健全新闻发布会制度,及时开展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工作。在省体育局网站开设“政策解读”专栏,积极深入宣传解读国家和辽宁省关于体育发展的政策文件。
   七、依申请公开工作详细情况
  2018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件,全部为网络申请,共受理依申请公开3件。内容涉及政策法规、竞技体育、财务预决算等方面。已答复4件,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3件,不属于本单位公开范围1件。
   八、政务舆情处置回应情况
  我局成立了重大突发事件舆论引导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省体育局重大突发事件舆论引导应急预案》。召开了体育舆情处置工作会,要求各业务处室、训练单位实时关注自身相关舆论,发现问题及时上报,明确了各训练单位法人为直接责任人。全年无重大突发舆论事件。
  充分利用局官网的局长信箱和监督投诉了解社会关切,认真答复咨询,解决合法诉求。同时宋凯局长高度重视民心网诉求办理工作,对答复的效率、质量、态度等方面提出了要求。全年我局共收到民心网诉求和政民互动共39件,已经全部办理反馈。
  九、信息公开相关举报、复议、诉讼情况
  全年无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举报、复议案件。全年未发生与诉讼有关的费用。
  十、制度机制建设情况
  加强省体育局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机构建设。调整了省体育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组长由省体育局局长宋凯担任。政务公开工作列入省体育局领导工作分工,并对外公开。完善了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人员配置,进一步整合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回应关切、网站内容建设等工作职能,理顺工作职责,增强工作合力。加强省体育局系统公开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要求各直属单位建立健全专门工作机构,各直属单位、机关各处室指定专门工作人员。
  加强体育政务公开制度建设。在调查研究、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省体育局印发《关于全面推进体育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制发《辽宁省体育局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提出围绕深化体育改革、促进体育发展、法治体育建设等5方面24项工作任务,深化权力责任清单、财政资金使用、体育行业安全监管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着力推进冰雪运动发展、体育改革发展等领域信息公开,不断加强体育政务工作透明度。
  2018年我局参加省政府组织政务公开培训会1次,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组织培训会2次,召开局系统内部培训会1次。
  督促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加强政策理论学习和业务研究,准确把握政策精神,增强专业素养,强化公开理念,推动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十一、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公开的深度广度还不能完全满足需求。有的部门对信息属性的界定不准确、程序不清晰,主动公开信息的深度、政务公开信息的广度不够。二是政策解读宣传效果还不理想。对政策宣传解读的范围和解读形式理解不到位,政策解读效果有待提高。三是信息公开栏目分类有待完善。政府网站部分栏目划分层次较多,栏目名称或分类不够准确、直观,造成信息查询不便。
  (二)2019年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政务公开清单动态管理。推进重点领域政务公开清单落实,指导督促省体育局各部门对清单涉及信息的“应公开、尽公开”,并及时修订完善和动态更新政务公开清单。
  二是加强体育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强化省体育局网站等公开平台的建设管理,推进网站集约化建设,加强省体育局网站与国家级体育新闻媒体、省级新闻媒体的联动,提升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和解读回应的效应。
  三是加强政务公开督导工作。加强对省体育局各单位、各部门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的指导和督促工作,统一政务公开标准,规范公开工作要求。健全省体育局系统政务公开工作队伍,制定专门培训计划,将政务公开列入各级领导干部任职培训和公务员初任培训等课程体系,对各单位、各部门政务公开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的培训实现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