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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国体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督导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强辽宁省体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质量,确保鉴定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公正性。本次督导工作由省体育局人事处牵头,联合辽宁鉴定站专业人员组成督导工作组,于2024年11月—2025年1月期间,对省内体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及各培训机构进行日常督导工作。
2024年11月21日上午,局人事(外事)处副处长王涛和省体校(人才中心)校长(主任)刘璐萍到铁路游泳馆督导我省第56批次游泳救生员鉴定工作。督导工作组依据《体育行业国家职业资格考务工作手册》《体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要求,对照《体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日常督导事项清单》逐项核查职鉴工作的每一个环节,从报名审核、培训组织、鉴定实施等环节,均进行了认真的对照检查。从检查情况看,都能够严格遵循《体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考务工作手册》要求,操作流程规范有序。
在督导检查过程中,王涛副处长重点关注了考核流程的规范性。从考生的签到环节开始,检查信息核实是否准确、有序,防止出现冒名顶替等违规现象。理论考核现场,监考人员是否严格遵守监考纪律,考场环境是否安静、整洁且符合考试要求,都进行了详细审查,确保整个理论考核环节公正无虞。
实操考核是检验游泳救生员技能的关键。刘璐萍校长(主任)着重查看了救生员实操考核场地的设置,场所的安全设施、安全教育等是否达标。考评员团队的组成和专业水平也是检查要点,他们是否严格依据考核标准对考生的游泳技能、救生技巧(现场赴救、心肺复苏等操作)进行评判,是否存在打分不公或人情因素干扰的情况。
在整个督导检查中,发现的任何小问题都被详细记录。对于存在的不足,及时与考核组和培训机构沟通,要求其立即整改,确保后续的考核工作不再出现类似问题。
通过此次日常督导工作,进一步规范了辽宁省体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流程,保障了鉴定工作的质量和公信力。这对于选拔出真正具备专业能力的体育行业人才意义重大,为体育事业的健康发展,尤其是保障人民群众在参与体育活动时的安全筑牢了根基。未来,辽宁省体育局将持续加强对体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督导力度,不断完善督导机制,定期开展检查,确保体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始终高质量运行,为体育强省建设提供有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