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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加强对体育场馆安全监管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年04月18日    作者:  体育局竞体处 信息来源:体育局竞体处

  直属各事业单位:

  4月17日13时09分,沈阳市浑南区奥体中心发生火情,13时19分浑南中队到达现场将火扑灭。经侦查为奥体中心南广场室外走廊存放的假草坪和恐龙模型起火,过火面积约5平方米,现场无人员伤亡。

  春季历来为火灾事故易发期多发期,体育场馆防火工作压力巨大。为深刻汲取沈阳市奥体中心火灾事故教训,坚决防范和遏制火灾事故再反生,确保全局体育场馆安全运营,按照省体育局主要领导指示要求,现将加强对体育场馆安全监管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要切实增强做好体育场馆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当前,全局上下正在广泛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直属各事业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学习和宣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九大精神上来,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落实党的十九大确定的目标任务上来,切实提高对当前安全生产工作极端重要性的认识,自觉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要切实加强对体育场馆安全监管力度,严防事故发生

  要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为动力,深入研判体育场馆安全形势,准确把握运行规律,找准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克服松懈情绪,层层压实监管责任,以更坚决的态度、更强硬的手段,做到安全监管思想不放松、标准不降低。直属各事业单位要立刻对所辖体育场馆开展一次春季安全生产大检查,进一步督促职能部门强化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场馆进行整改,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坚强有力的监管措施,坚决保持全局体育场馆安全形势稳定向好的良好态势。

  三、要切实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依法依规追责问责

  直属各事业单位要加大对体育场馆安全监管执法力度,局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将持续开展暗查暗访、突击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落实停业整顿、追究法律责任等执法措施,对隐患整治不彻底、整改责任不落实的单位法人采取约谈、通报批评、党纪政纪处分等措施进行警示和处理,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要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

  请直属各事业单位把贯彻落实通知精神情况,以书面材料于4月27日前报省体育局办公室(传真024-23882333)。

  

辽宁省体育局

  2018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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