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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辽宁省排球锦标赛补充注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年11月05日    作者:  体育局发展中心 信息来源:体育局发展中心

  由于疫情原因,2020年没能进行排球项目年度注册,为了更好的保障本次比赛各参赛队阵容完整,鼓励参赛队完成好参赛目标,完善后备人才储备。经中心领导研究决定本次锦标赛进行补充注册,具体注册要求通知如下:

  一、注册单位及范围

  1、注册单位:参赛本次锦标赛的全省各市、区(县)体育行政主管部门均可注册;

  2、本次注册只受理报名参加本次锦标赛且没有注册的人员;

  3、注册运动员年龄为200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各市、区(县)从外省选招的非本省户籍的运动员,应在参赛报到时与辽宁省体育局签订全国运动员代表资格协议书,方可代表本市、区(县)注册、参赛。

  二、注册所需材料

  1、运动员本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在一张)。

  2、外市外省运动员需户口本复印件(首页及本人所在页)。

  3、运动员注册汇总表一份。

  4、辽宁省运动员代表资格协议书一份。

  5、同版二寸近期免冠照片2张。

  6、运动员电子版照片一张(要求白色背景,像素120×150,JPG格式)。

  7、以上材料与报名表在报名截至前一同上报,截至日期之后不再受理。

  邮寄地址:沈阳市浑南区浑南三路18号C103室

  联系人:孟超 电话:13840277955

  三、注册工作要求

  1、注册汇总表、运动员代表协议书必须加盖市、区(县)体育主管部门公章。

  2、运动员本人与其代表单位签定的代表协议不得少于4年。

  3、年龄未满16周岁的运动员除本人外,必须有法定监护人签名及加印指纹。

  4、一名运动员只能代表一个单位进行注册,如发现双重注册者,则按省体育局有关规定处理,并取消该运动员参赛资格。

  5、注册的运动队、教练员和运动员必须服从中心调配、选拔。不服从调配、选拔者,视情况给予取消运动员参赛成绩及全队参赛成绩。

 

辽宁省体育事业发展中心浑南体育训练基地                   

2020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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