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文件
各市体育行政部门,沈阳体院,直属各单位:
依据《辽宁队老运动员、老教练员关怀资助金实施办法》,结合当前实际情况,继续开展对我省体育事业做出过突出贡献,且因伤病等原因,在生活、医疗等方面有困难的原辽宁队老运动员、老教练员的资助工作,充分体现组织的关怀和温暖。现将开展第九批辽宁队老运动员、老教练员关怀资助金申报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依据《辽宁队老运动员、老教练员关怀资助金实施办法》中所列申报条件进行申报,对发生重大变故、患重大疾病和有特殊困难的运动员、教练员将依据实际情况适当予以资助。
二、申报材料
1、《辽宁队老运动员、老教练员关怀资助金申请表》一式1份,由本人或单位填写,单位盖章,省体育局竞技体育处认定成绩。
2、《辽宁队老运动员、老教练员关怀资助金申请人情况汇总表》一式1份,由单位填写并加盖公章,同时报送电子版。
3、《辽宁队老运动员、老教练员关怀资助金实施办法》中要求的其他申报材料和证明材料。
申请表和汇总表须为打印件,有关证明材料可用复印件,以上材料一律为A4尺寸。相关材料和报表,请到辽宁省体育局网站(http://www.lnsports.gov.cn/)下载。
三、申报时间和地点
申报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17年9月20日,由各单位负责统一报送。
报送地点:辽宁省体育局人事处418室
地址:沈阳市浑南区浑南四路8号(奥体中心北门西侧)
邮编:110179
联系人:张晓轩 联系电话:024-23206023
传真:024-23206027 电子邮箱:lnstyjrsc@163.com
附件:1.辽宁队老运动员、老教练员关怀资助金申请人情况汇总表
2.辽宁队老运动员、老教练员关怀资助金发放实施方案
辽宁省体育局
2017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