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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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省体育局法律顾问拟聘对象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6年01月27日    作者:  辽宁省体育局管理员 信息来源:辽宁省体育局管理员

  按照《辽宁省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规定》,省体育局经过发布选聘公告、对应聘律师事务所资格审查、评审、考察等程序,确定北京大成(沈阳)律师事务所和辽宁安茂律师事务所为拟聘对象,现予公示,公示期7天。对拟聘律师事务所有不同意见,请在202623日前以电话、信函、亲访等方式向辽宁省体育局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电话、信函应署真实姓名。信访的有效时间以发信时当地邮戳为准。

  联系电话:23206011

  通信地址:沈阳市浑南区浑南四路8号,邮编:110168,辽宁省体育政策法规处收。

辽宁省体育    

  2026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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