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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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届全国冬季运动会通信运营商 官方战略合作伙伴征集公告
发布时间:2026年01月29日    作者:  辽宁省体育局管理员 信息来源:辽宁省体育局管理员

十五全国冬季运动会(以下简称十五冬)赞助招商计划是十五冬市场开发的重要组成部分。赞助层级依次设定为:官方战略合作伙伴(第一层级)、官方合作伙伴(第二层级)、官方合作商(第三层级)、官方供应商(第四层级)、官方单独赛事或活动合作商(第五层级)。

为广泛吸收社会资金和力量参与十五冬的筹办工作,经研究,决定启动十五冬通信运营商赞助企业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概述

(一)征集人:十五冬辽宁省筹备委员会(以下简称省筹委会)。

(二)征集对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有意向参与十五冬赞助合作的企业(以下简称应征人)。

(三)征集类别:通信运营商

(四)赞助层级:官方战略合作伙伴(第一层级)。

)征集方式:公开征集。

)权益有效期:以与征集人签订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约定的权益有效期为准。

)本次征集活动不接受联合体应征。

二、应征条件

(一)应征人有意向作为十五冬赞助企业,为赛事和征集人提供资金、实物、技术或相关服务;

(二)应征人具有雄厚的经济实力,具备提供上述类别产品和服务的能力;

(三)应征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社会形象;

(四)应征人原则上应以单一类别的产品或服务参加征集;

(五)应征人须按照征集人相关程序和要求参加征集。具体要求在该类别《征集书》中予以明确。

三、征集程序

(一)发出征集公告;

(二)应征人提交《意向函》(见附件);

(三)向应征人发出《征集书》;

(四)应征人提交应征文件;

(五)组织评审,确定候选企业;

(六)与候选企业进行谈判;

(七)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四、意向函的提交

应征人须于北京时间20262117:00前(含)提交《意向函》。

应征人将《意向函》原件送至征集人,以其他方式递交或逾期递交,均不予受理。

五、征集人的权利保留

征集人在本次征集活动中保留下述权利:

(一)对本公告的内容进行修改和补充,包括但不限于对本类别所含的子类别进行合并或拆分,变更本次征集活动的时间安排;

(二)在任何时间,接受或拒绝任何意向文件,以及更改或取消征集活动,并不承担任何责任,且无需向应征人解释原因;

(三)对本公告及其附件的最终解释权。如本公告及相关事项变更,征集人将以适当方式告知。

六、应征人的权利

(一)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意向函》的应征人,享有本次征集活动的知情权和公平竞争权。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新、李乐

联系电话:1384008743813840204407

电子邮件:441717503@qq.com

地址:沈阳市浑南区全运路109沈阳创新天地H1109

邮政编码:110000

附件:意向函

  十五全国冬季运动会辽宁省筹备委员会市场开发部

  2026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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