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体育行政部门:
根据《中华全国体育基金会关于开展2022年体校教练员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中华全国体育基金会关于开展2022年“小米体育奖学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我局对相关单位上报的符合条件的教练员、运动员资格进行了审核,现对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9月13日至19日。
公示期内,如对名单有异议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均可以电话、书面等形式向辽宁省体育局青少年体育处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要加盖单位公章并以PDF文件形式发送至指定邮箱;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要署真实姓名。
联系人:王晓林
联系电话:024-23206002
邮箱:qsntyc.lntyj@ln.gov.cn